根据加拉太书的书,旧约,尤其是法律,有几个目的,但主要是暂时和准备的角色,最终指向基督和他通过信仰所提供的救赎。 这是一个故障:
* 揭示罪: 保罗辩称,法律是为了使人们意识到自己的罪恶。它向他们展示了公义的标准及其无法完美满足它的标准。 (加拉太书3:19,罗马书3:20)
*担任监护人或导师(希腊语: *payagogos *),直到基督: 保罗使用 *Payagogos *的隐喻,这是一个奴隶,负责护送孩子上学并确保其适当的行为。从这个意义上讲,法律使人们保持一致,并将他们指向基督的到来,这是上帝应许的真正实现。 (加拉太书3:23-25)
* 使人们受到限制: 法律使人们摆脱了无限的罪,等待基督带来的自由。 (加拉太书3:22-23)
* 不合理: 加拉太书的一个主要观点是,法律从未打算为上帝面前的任何人辩护。理由是通过对耶稣基督的信仰而不是通过遵守法律来实现的。 (加拉太书2:16,3:11)
* 确认盟约: 摩西的法律并没有使上帝与亚伯拉罕的盟约无效,后者是基于承诺和信仰的。相反,法律是 *在 *亚伯拉罕盟约之后才得出的,并以特殊的方式管理它,直到基督为止。 (加拉太书3:15-18)
总而言之,加拉太书将法律描述为一项临时措施,这是一个指导人们走向基督的导师。这并不是要成为救赎的永久途径,而是一种通过对耶稣的信仰来揭示罪恶并为恩典福音做准备的手段。通过基督,信徒不再遵守法律,而是通过信仰而成为上帝的孩子。 (加拉太书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