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在中世纪与其他宗教的关系很复杂,不能简单地将其描述为促进宽容。这是一个更细微的崩溃:
通常不宽容(尤其是倾向于感知的异端和非阿布拉罕的宗教):
* 异端: 教会积极抑制了基督教内部认为异端的事物。像凯瑟斯和瓦尔登斯人这样的团体面临迫害,包括驱逐出境,十字军东征和宗教裁判所。目的是维持教义的纯洁和教会权威。
* 异教/传统宗教: 尽管早期的教会从事某种程度的融合,将当地习俗适应基督教,但普遍的异教习俗通常受到压制。教堂经常建在前异教遗址上,传统神灵被妖魔化或重新诠释为基督教圣人。
* 伊斯兰教: 与伊斯兰教的关系以冲突为特征,尤其是在十字军东征期间。尽管存在共存和贸易时期,但总体看法是对抗和宗教差异之一。被征服的基督教领土中的穆斯林经常面临限制。
* 犹太教: 尽管有时出于经济原因对犹太人容忍(尤其是作为捐款人,这是基督徒禁止的职业),但他们面临着重大的歧视。他们经常被限制在贫民窟,缴纳特殊税,并被指控犯有各种犯罪(例如仪式谋杀或中毒井)。强迫转换和驱逐也很常见。对于欧洲的犹太社区而言,十字军东征特别残酷。
偶尔和有限的公差/共存:
* al-andalus(伊斯兰西班牙): 在一段时期里,特别是在科尔多巴的乌马亚德哈里发期间,穆斯林,基督徒和犹太人之间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文化和知识交流。这个时期被称为La Convivencia,看到了相对和平与合作。但是,这并不总是和平,基督徒和犹太人仍然面临限制。
* 实用主义: 在某些情况下,地方当局或教会官员可能会出于经济或政治原因容忍其他宗教的存在。例如,即使在执行歧视性法律的同时,统治者可能会因为其经济贡献而允许犹太社区继续存在。
* 传教士工作: 教会有时试图通过宣教工作和平地和平地转变非基督徒,这可能涉及对当地文化和信仰的一定程度的理解。但是,最终目标是转换,而不仅仅是接受。
影响公差的因素(或缺乏耐受性):
* 教会学说: 教会学说强调了基督教的独特性和优势,这可能导致其他信仰的不宽容。
* 政治权力: 教会拥有巨大的政治权力,它用来执行其学说并压制异议。
* 社会态度: 流行的偏见和恐惧也导致了不宽容。
* 经济利益: 有时,经济考虑会影响某些群体是否受到容忍或迫害。
总结: 中世纪的天主教教会通常不是我们今天了解的宗教宽容的推动者。尽管有一些共存和宽容有限的情况,但这些情况通常是由务实或政治考虑的驱动的,而不是对宗教自由的承诺。教会积极压制异端,伊斯兰教和犹太教的追随者面临着重大的歧视和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