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罗以几种方式conversion依之前的生活描述了自己的生活,经常强调他对犹太教的热情奉献,同时也以深深的遗憾和羞耻的态度强调了他过去的行动。这是一个摘要:
* 热心犹太教: 保罗将自己描述为犹太法律和传统的热心追随者。他是一个法利赛人,以严格遵守法律和口头律法而闻名。他提到:
*“在第八天,以色列人民,本杰明部落的希伯来人,希伯来人的希伯来人;关于法律,法利赛人,法利赛人”(腓立比书3:5)。
*“对我父亲的传统非常热心”(加拉太书1:14)。
* 教会的迫害者: 他公开承认迫害早期的基督徒,认为他们是一个损害犹太教的异端宗派。这是他的自我描述中反复出现的主题:
*“我以这种方式迫害了死亡,约束并把男人和女人置于监狱中”(使徒行传22:4)。
*“因为您听说过我以前在犹太教中的生活方式,我多么强烈地迫害上帝的教会并试图摧毁它”(加拉太书1:13)。
*“我是使徒中最少的,甚至不应该被称为使徒,因为我迫害了上帝的教会”(哥林多前书15:9)。
*“即使我曾经是一个亵渎者,迫害者和一个暴力的人,但我还是被怜悯,因为我以无知和不信的行为”(提摩太前书1:13)。
* 法律下的公义: 他认为自己对法律无可厚非。但是,在转换后,他重新评估了这一点:
*“至于基于法律的公义,没有完美的”(腓立比书3:6)。
*这种“公义”与信仰基督的正义形成鲜明对比。他来看他以前的“公义”是不足的救赎。
* 无知和不信: 在热心的同时,保罗后来看到他的行为植根于无知和缺乏信仰。他强调,尽管他过去的行为不信,但上帝表现出了怜悯。
*“我被怜悯了,因为我以无知和不信的行为”(提摩太前书1:13)。
* 内gui和re悔: 保罗经常以深深的遗憾谈论自己的过去。他承认自己的行为的严重性,并认为自己不值得他得到的恩典:
*“因为我是使徒中最少的,甚至不应该被称为使徒,因为我迫害了上帝的教会。” (哥林多前书15:9)
总而言之,保罗的会议前的生活的特征是对犹太法律的热心遵守,对早期教会的迫害以及基于法律遵守的自我感知的正义。然而,在与基督相遇后,他认识到这种公义的不足,承认了他的无知和迫害的错误,并为自己的行为感到深刻的re悔。他将自己的conversion依视为上帝不当的恩典和怜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