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特别是1国王11,说所罗门的“妻子在其他神之后转过心”(1国王11:4)。它并没有明确地指出,他以与戴维巴(Bathsheba)的罪名直接相当地犯了“作为父亲的父亲”。虽然两者都涉及与女性的互动,但圣经中描绘的罪的性质及其后果是不同的。
这是一个故障:
* 所罗门的罪: 根据1 Kings 11的说法,所罗门的主要罪过允许他的外国妻子带领他进入偶像崇拜。他为他们的众神建造了寺庙,并参加了他们的敬拜。这是直接侵犯上帝诫命反对其他神灵的诫命。圣经并没有说他以父亲的方式与这些妇女犯了通奸。
* 大卫的罪: 大卫的罪恶涉及帕什巴(Bathsheba)的通奸和丈夫乌里亚(Uriah)的谋杀(2撒母耳11)。这是针对上帝关于通奸和谋杀的法律的违法行为。
尽管两个男人都有与女性有关的问题,但罪的性质及其影响却有所不同。大卫的罪过是涉及欲望,欺骗和谋杀的个人犯罪。所罗门的罪主要与宗教叛教有关,允许外国影响破坏以色列对上帝的崇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