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诫命通常被称为“您在我面前没有其他神”(出埃及记20:3),是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等一神论宗教的基础。在这种情况下,了解“上帝”的含义至关重要。这是一个故障:
* 一个真神: 诫命断言了一个至高无上和独特的存在。这是一个与其他任何实体不同的上帝。在亚伯拉罕宗教的背景下,这个神是:
* 创作者: 宇宙的起源及其内在的一切。
* 维持者: 积极维护和管理世界。
* 超越: 超越物质世界和人类的理解。
* Immanent: 与创造互动,存在和活跃。
* 无所不能,无所不知,无所不能: 全能,全知,全能。
* 个人: 能够与人类关系。
* 圣洁: 纯净,完美,并且与邪恶的一切不同。
* 反对偶像崇拜: 诫命禁止其他任何“神” *代替 *或 *与一个真神的敬拜或崇拜。这包括:
* 虚假神灵: 其他宗教,偶像或任何被赋予神圣地位的生物的神灵。
* 材料财产: 财富,权力或财产成为人生的主要重点,并以应保留给上帝的奉献精神。
* self: 将自己的自我,欲望或旨意置于上帝的旨意之上。
* 其他人: 将另一个人提升到最终权威或崇拜的立场。
* 意识形态: 被视为最终真理并绝对忠诚的政治制度,哲学或信仰体系。
* 独家忠诚: 诫命要求对一个真神的独家奉献和忠诚。它强调,就敬拜,服从或信任而言,上帝在上帝面前没有什么。
* 关系: 它暗示着上帝与人类之间的盟约关系。上帝提供保护,指导和祝福,而人类被要求承认上帝的主权并按照上帝的旨意生活。
从本质上讲,第一条诫命是呼吁承认并优先考虑一个真正的上帝,而拒绝任何形式的偶像崇拜或分裂的效忠。这是关于将一个人的生命与上帝的旨意保持一致,并承认上帝的应有位置是一切善良的最终权威和来源。